車死亡車禍大部分是貪一時之快釀禍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04.29
臺北市政府表示,臺北市100年4月份至28日止,已發生6起機車死亡車禍,其中5起為年輕機車族,經查發生事故的原因,以駕駛失控及因貪一時之快而駛(滑)入對向車道與對向來車發生碰撞者就有4起,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呼籲機車駕駛人,由於機車機動性高且加速快,機車駕駛人若違規超速加上彎道離心力作用,很容易失控滑倒衝向(駛入)對向車道,在同時對向又有車輛經過,悲劇往往就這樣發生。
探究4件機車駕駛人在對向車道發生事故原因發現:有一件是機車駕駛人涉嫌酒後駕車,行經彎道時因失控滑倒而衝向對向車道與對向來車相撞;同樣另有一件在郊區的彎道上,因行駛速度過快,行經彎道時,見對向來車,想要切進本車道而失控滑倒並衝向對向車道與來車道之車輛相撞;另外還有二件是為了超車,於駛入對向車道時,未注意對向有無來車而任意跨越至對向車道,致與對向車輛相撞。
另外的2件機車事故,其一為因小客車不遵守號誌左轉,致撞擊對向直行之機車;另一起疑因小客車於路口處右轉時未與同向併行之機車保持行車安全間隔,造成年長騎士與後座乘客摔倒。
交通局再次提醒駕駛人,機車騎士俗稱「肉包鐵」,發生事故被撞擊時傷亡皆較嚴重,行駛在彎道或山區等視距不良的危險地點,超速加上離心力作用或者未注意對向車道來車而任意跨越至對向車道超車,後果往往不堪設想,尤其酒後駕車更是雪上加霜。因此行車不超速,酒後不開車,在視距不良的危險路段不任意超車,務必確認前方路況允許及確認安全無虞再超車,以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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