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縣副縣長勘查萬達煙火公司有無違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桃園報導
2011.04.25
桃園縣政府表示,據報載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舖爆炸造成慘重傷亡的煙火,來自桃園縣觀音鄉萬達煙火製造公司,副縣長黃宏斌上午特地前往廠區實地了解該公司煙火流向。唯萬達煙火公司曾於4月1日發生爆炸造成1死2傷,遭縣府撤照,因此,經查若未事前向消防局備查即私自運送或販賣煙火,縣府將裁罰30至150萬元。
上午,黃宏斌在消防局長謝景旭的陪同下,前往位於觀音鄉下坡村的萬達煙火製造公司了解,同時勘查仍存於倉庫內的4千多公斤的高空煙火爆竹,是否與五股新興堂香舖爆炸案有關。
黃宏斌表示,儘管萬達公司鄭姓協理向警方供稱新興堂香舖所購買的爆竹煙火,為該公司所提供。但經實際勘查結果發現,新興堂香舖爆竹的導火索為小型、紅色,但儲存在萬達的導火索為大型、黃白相間顏色,有明顯的不同處。
消防局指出,萬達公司是桃園縣唯一合法的爆竹生產廠商,4月1日發生公安意外後,既便該公司過去的紀錄屬於優良,縣府仍採取斷然措施,除依據消防法規定立即封鎖火災現場,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外,並給予萬達公司最嚴厲的「撤照」處分,規定意外發生日起不得再生產爆竹。
消防局同時表示,因萬達公司為合法廠商,縣府於4月18日正式到廠區張貼公話,並行文該公司限期於4月30日前將廠區內儲存的爆竹煙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依照「流向通報」機制向消防局、接受方消防局通報備查後,得合法變賣或鎖毀。
黃宏斌表示,由於桃園縣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均未接獲萬達公司通報備,有將煙火送往新興堂,若經消防局調查,新興堂的煙火確實為萬達公司所運送,縣府將再予告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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