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99年汽車燃料費應儘速繳納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04.18
高雄市監理處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尚未繳交99年汽車燃料使用費者,依法規定不僅已逾期受罰,且停止辦理異動或換發牌照,該處籲請車主儘速繳納,以免逾催繳繳納期限4個月以上罰至最高額。
監理處統計,99年應徵車輛為376,181輛,應徵21億2,346萬7,546元,截至目前為止計368,031輛車繳納20億7,152萬7,584元,惟仍有不到2%車主尚未繳納,籲請善加利用多元繳納管道儘速繳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4.04.16
高雄加工區18日辦在地訓練服務計畫說明會2024.05.27
漁業署:黑鮪魚豐收 品嚐正當時2024.06.05
中油油愛 百萬CC熱心捐血活動2011.11.03
中鋼運通訂造雙層殼海岬型散裝船2016.05.17
近日民眾違規事件多壽山:加強執法2016.07.15
高雄關查獲大量違法輸出事業廢棄物2009.07.22
高雄世運瘋 轉播與票務迭創新高2012.10.24
高雄辦「環保創意縫紉達人大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