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購法拍屋也要申報契稅 以免受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1.04.18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標購法院拍賣之房屋亦屬買賣行為之一種,拍定人應於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檢附該權利移轉證書及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逾期申報會被加徵怠報金的。
如果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怠報金應如何計算呢?該局表示,契稅條例第24條規定,每逾三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如向法院標購多戶住宅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者,怠報金會按每戶加徵。因此,向法院標購房屋者,請儘速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以免因延誤申報期限而受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7.15
臺大醫院新竹分院長拜會新竹市長2012.07.01
新竹市長期許讓臺灣經濟在新竹看到2024.07.11
科技力導入健康照護! 新竹市長高虹安訪竹市在地新創企業「福寶科技」2008.12.07
林政則祝賀江皮膚科喬遷之喜2012.04.02
竹市空氣品質佳 淨化空氣再升級2009.07.10
林政則今日上午頒發一日市長證書2008.12.28
竹市全人社會服務發展協會舉行成立大會2010.07.19
食用真空包裝製品遵守「三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