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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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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6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質疑補助客運標準何在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4.12
九十九年原台中市和原台中縣補助客運業者共五億七千七百三十八萬元,其中原台中市補助五億四千三百萬元,原台中縣補助三千四百三十八萬元,兩縣市合併升直轄市後,台中市政府共編列補助客運業者共九億三九百五十二萬元,較原兩縣市補助款多三億九千六百五十二萬元,增幅為百分六十八點六八。 以兩段數字及補助表來看,九十九年原台中市政府補助客運業者較原中縣多出五億零八百六十二萬元,意即原台中市補助款是原台中縣的十六點八倍。 由補助顯示訊息,張耀中議員有疑問:一、原九十九年度台中縣市合併補助、補貼金額計五億七千七百三十八萬元,百年跳升為九億三九百五十二萬元,增幅接近七成,增幅嚇人;二、如何選定納入補助、補貼之客運業者?標準何在?三、補貼客運業者營運虧損的家數,九十九年六家(中客、仁友、統聯、巨業、全航、彰客),百年七家(中客、仁友、統聯、巨業、全航、彰客、和欣),又和欣客運又是以何理由納入虧損補貼之對象? 四、99年城鄉差距居然如此嚴重,差了約十六倍;五、原台中市補助、補貼有五個項目,即轉乘、票差、老殘、TTJ免費公車及虧損補貼;而原台中縣只補貼「老殘」一個項目而已。先撇開補助金額不算,為何項目就是五比一?是台中市錢多多,而台中縣窮兮兮?這些補助項目依據何在?是原台中市依法令而編,而台中縣不依規定辦理?或者均依中央法令彈性辦理?六、同樣是老殘補助,九十九年原台中市補助六千九百四十萬元給十一家客運,而原台中縣則只補助三千四百三十八萬元給十家客運,原台中市補助老殘車票多台中縣一倍,原台中縣比台中市人口多數十萬,幅員更是多倍,為何補助少一倍?是台中市老殘較多或使用客運較頻繁?還是有業者「灌水」,冒領補助款? 張耀中表示,不反對依法有根據的補助,譬如老殘補助,但其他補助有無法律依據或自創補助項目?拿人民納稅錢補助客運做人情?有必要從根本上釐清,為何原台中縣只有老殘補助這一項,原台中市就多達五項?最奇怪的所謂「虧損補貼」,這些客運業都非政府公營的,私人企業公司如有關公共社會福利,也非完全不能補助,但補助名目總得合乎法、理、情,尤其台中市政府在九十九年已給客運業者四項補助,仍嫌不夠,最後還來個「虧損補貼」一億五百萬元;在百年還調升為一億二千萬元,莫非這些客運業者背後金主就是市政府,保證民間企業不虧錢,穩賺不賠。這樣子的補助或補貼,要是沒有法律根據,市政府主事者很容易吃上「圖利」、「?職」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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