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合作演好戲 圍捕建功攔詐騙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03.30
台北市政府表示,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轄內於100年3月29日10時30分許發生詐騙集團成員楊○超(男)、張○宗(男)等人假冒檢察官,以要求監管被害人財產名義,並以電話指示被害人前往玉山銀行提領現金交付監管,內湖分局獲報後,隨即與被害人取得聯繫,被害人遂與警方配合演出,並指派便衣人員前往埋伏、跟監,期間發現張嫌駕駛車輛於玉山銀行周遭徘徊數次,形跡可疑,經員警持續跟監,發現該車前往7-11領取傳真之假冒公署文件,並再次繞回玉山銀行將假冒檢察官之楊嫌放下車與被害人碰面取款,該車遂先行駛離現場並於巷弄內繞行,員警見狀隨即於被害人欲配合交付現金時上前逮捕楊嫌,並立即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針對該車進行攔截圍捕,由轄內各派出所員警於定點進行攔查盤檢,張嫌見已無法駛離,遂停放路邊,欲等候警方離去,旋遭分局進行跟監之便衣員警上前逮捕,成功攔阻詐騙金額美金3萬元,並逮捕詐騙集團成員2名,目前正循線追緝幕後詐騙集團。
分析上揭犯罪手法係歹徒假冒地檢署或法院人員,要求監管被害人財物之方式犯案,內湖分局分局長王鳳輝特別提醒民眾,凡假藉各大醫院、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欠電話費等,要凍結你的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且不得對外洩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子女向錢莊借貸、與人作保現被綁架,全是詐騙案件,於接到陌生電話時應即刻掛斷電話,切勿上當並保持反詐騙3C原則(COOL-冷靜、CHCEK-查證、CALL-165或110)。
另請民眾注意下列法院法官、檢察署檢察官或警察機關辦案「5不會」原則,以防遭騙:
1、絕不會派員收取現金或要求匯款。
2、絕不會監管帳戶或存款,也沒有設立安全帳戶。
3、絕不會以傳真方式通知。
4、絕不會在電話中做筆錄。
5、絕不會在電話中表示要收押或管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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