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改制勞工業務推動並未產生落差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03.24
縣市合併改制後,面對原縣、市勞工團體的要求與期待,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均積極溝通研商,吸取原縣市勞工主管單位施政優點,希望能落實胡市長重視勞工、認為勞工是經濟發展最重要的根本的理念。
針對黃錫嘉議員質疑勞工局縣市合併後並未落實對原台中縣勞工之照顧相關問題,勞工局賴淑惠局長除感謝黃議員對勞工福利的關切外,也說明關於勞工大學辦理方式,原台中市係採委辦方式,經公開招標後,結合朝陽科技大學等六所中部大專院校以學期制方式辦理,今年係屬延續性辦理,將於二十七日開始本期課程,計有一千七百多人參加,也在豐原、大里等區域設上課地點,以方便勞工參加;而台中縣以補助二個縣總工會辦理之方式,仍秉持胡市長承諾,二年內二種方式併行,嗣後再作評估、檢討,仍編列二百五十二萬元預算繼續辦理,並不會影響勞工參與學習之機會與權益,經費且較原台中縣政府編列增加約五十萬元,希望雙軌進行方式,更能提供勞工朋友提升工作知能、豐富職涯生活的機會,若勞工團體辦理需求殷切,勞工局也會爭取追加預算再予補助擴大辦理。
至有關今年全市模範勞工表揚,勞工局則充分尊重五大總工會之意見,其辦理方式、表揚人數、表揚內容、時間地點等,皆經過五大總工會開會研商決議,不但經費增加編列為一百二十萬元,表揚人數一百二十人,希能透過隆重之表揚,帶動成為全市勞工楷模;此外,為重視各總工會個別辦理表揚活動之需求,勞工局亦編列補助經費,各總工會可視需求提出申請。
至於縣市合併後各工會更名問題,勞工局本著尊重工會自主及依法行政原則,對於各工會之更名都已依法備查,但由於新修訂之工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尚未施行,各更名工會之立案證書則俟法規施行後立即處理。
有關黃議員指稱勞工團體補助經費編列短少問題,勞工局亦說明對相關勞工團體之補助經費已比合併前縣市合計所編列的增加很多,包括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勞工教育、六百萬元宣導研習活動、三百一十萬元節慶及休閒活動等;賴淑惠局長強調,政府與勞工團體是重要的夥伴關係,對於勞工局施政所戮力推動的勞工權益保障、工作安全維護、勞工福利建構、就業安全提升等目標,勞工團體皆是不可或缺的助力,她本人與所有勞工局同仁,仍將持續加強與所有工會團體之溝通,建立良好互助平台,避免縣市合併後可能產生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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