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賣禁藥被霧峰警方查獲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03.17
男子利用帶團領隊出國購藥,再賣禁藥賺差價,遭霧峰警方等聯合查獲,被依藥事法移送偵辦。
五十五歲的賴姓男子,利用旅行社旅行團領隊出入國門之便利,向領隊購買其回國時攜入的日本國成藥,再將藥品販賣給陳姓女子等人,以賺取差價,因所販售的藥品都沒有經過核准輸入,是依法為禁止販售的禁藥,霧峰警分局偵查隊會同海巡署及衛生局人員,前往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查獲各類藥品共五十一盒,依藥事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時,賴姓男子供稱其是向專帶團到日本旅遊的領隊洽談後,由領隊在日本購買所需要的成藥種類後,再向領隊購買後賣給有需要的國人,從中賺取二百元差價,警方查獲感冒藥、胃腸藥等各類成藥共五十一盒,其中一名陳姓女子向他購買五、六十盒,警方也懷疑陳姓女子亦以差價,再轉賣給其他的民眾,將進一步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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