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槍氣油比檢測(A/L)作業已開始了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03.14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4日指出,加油站逸散之油氣屬於空氣污染源之一,且油氣成分含有苯、甲苯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因此在空氣污染防制法暨加油站油氣回收設備管理辦法之規範下,苗栗縣境內105座加油站都裝置有油氣回收設施,唯該設施仍易因車主或加油員強迫加油等操作狀態,導致故障或功能不良而無法達到原設定回收效率。
環境保護局劉局長表示,為督促縣境內加油站有效操作油氣回收設備,同時為環境空氣品質及身體健康把關,今(100)年持續對縣境內加油站執行油氣回收設備之油槍氣油比檢測(A/L)油氣回收功能性檢測工作。
環境保護局表示,100年之檢測作法採不定期不事先通知之作業方式,加油站經營管理者應依行政院環保署所公告之「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落實日常之操作維護及保養工作,並自我檢視所屬加油站油氣回收功能是否正常,經環境保護局抽測結果不合格而違反該管理辦法規定,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完成複測改善事宜,亦請車主加油時能告知加油站人員「油槍跳停就好!」,以共同維護苗栗縣環境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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