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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台中胡志強公安會議要求市府團隊一定作為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3.09
市政府於九日上午召開公共安全會報臨時會,市長胡志強嚴格要求市府團隊,給市民一個安全的環境,也提議創設公共安全管理局,負責法令的修改、補充、解釋,由專責機關查察。 各界關心胡市長過去僅參加治安會報不參加公安會報,胡志強表示市府是一個分工組織,治安會報與公安會報同等重要,過去很多案件都放在治安會報上處理,包括滾石pub案、餐廳火把秀等,當年位於金莎百貨十八樓的滾石pub,八百坪營業空間擠進二千人,市府使用行政措施管制其入場人數至五百人,最後滾石歇業。餐廳火把秀胡市長從九十三年即要求查察,要求業者將火把秀改為內置燈泡等方式辦理,每年透過各種勤務查察宣導四百家次以上。雖然過去透過治安會報處理完畢,但未來市府會好好思考,做一個明確的劃分。 胡志強要求市府團隊,不只是夜店,所有的大型公共集會場所,要從頭到尾檢討,標準要比法律規定還要嚴格;他懇切拜託,悲劇不能再發生,不是檢查過了就沒有責任,要進一步思考,深切檢討,為何這家夜店消防檢查二十一次、聯合稽查九次、警察臨檢三十七次,悲劇依然發生?胡志強指出,怪別人不能解決問題,只有嚴以責己,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研考會整理了媒體與民眾對此案的八大問題,胡志強也要求各單位切實檢討並提出說明與作法:一、住宅區內設夜店,是否違反土地分區使用原則;二、使用飲料店執照,是否包含酒精飲料;三、營業場所被市府斷水斷電之後,更換店名,負責人不變,是否能重新營業?關於此點,胡志強已要求從嚴審查;四、天花板的使用,內政部建議用防火材料包覆,還是要算是裝飾品來管理;五、逃生口堵塞,業者僅在遇到稽查時移開,平時堵塞依舊,應加強抽查;六、舞台、夾層是否屬於舊建築,不能列入稽查範圍;七、室內表演火舞,即使法律沒有規定,也應該處理;八、登記類別由B1改為B3的類別使用,該如何管理? 胡志強在公安會報中也提出,是否籌設公共安全管理局,負責法令的修改、補充、解釋,由專責機關查察,不再只有聯合稽查,確保達到公共安全,目前全國個縣市政府並沒有公共安全管理局,他並現場責成人事處與研考會進一步研究其可行性;胡市長表示,本期壹週刊對市府的批評,代表了民眾的感受與質疑,他要求主管都應該去看一看,誠實面對,把工作做好。 公安會議中有委員建議,公共危險防不勝防,建議設立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胡志強當場表示,民眾檢舉可以打電話到119,市府將設立檢舉獎金,禁止類似玩火行為;另外,胡市長也要求市府單位,稽查時遇到沒有營業的業者,更要積極查察,一直到查到為止,以杜絕弊端。 關於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管制」部分,目前中央尚無法律規範,胡志強已特別指示消防局研擬「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禁止火焰表演與容留人數管制部分納入法條,強制要求業者確實執行,以維護公共安全。 圖說:胡自強市長(左二)在公安會議提出說明情形。(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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