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與建大簽訂投資彰南產業園區備忘錄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雅琪/彰化報導
2011.03.07
彰化縣政府與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今(7)日上午在縣長室,由縣長卓伯源與建大公司董事長楊銀明雙方簽訂「投資彰南產業園區備忘錄」,縣府建設處長周傑、新聞處長黃東烈、工策會副總幹事林廷謙、建大公司同仁及友人代表等與會共同見證。
卓伯源表示,很高興重要的國際輪胎產業亦是股票上市公司-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能夠看上彰南產業園區這塊土地,預計投資100億,可為地方創造1500個工作機會;彰化的輪胎產業是世界馳名,如果建大輪胎能根留彰化,做更多的投資、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促進地方產業進步與繁榮,也是我們所樂見。建大公司楊董事長是一位精明卓越的領航者,建大的工廠遍佈世界各地,非常感謝楊董事長能夠把重要的投資案放在彰化,縣府團隊也會盡全力來協助建大公司完成彰化設廠,落實繁榮彰化、造福全民的目標。
今日雙方簽訂的投資備忘錄內容為: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大公司)計畫於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縣府)推動開發之彰南產業園區投資設廠,為利此重大投資案能順利進行,造福地方,雙方達成共識如下:
一、建大公司於彰南產業園區投資設廠之用地需求規模約30公頃(含公設用地),總投資金額約100億元,預計提供約1500個就業機會。
二、園區由縣府負責辦理「可行性規劃變更」、「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及「用水計畫變更」,上述「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及「用水計畫變更」業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在案,而「可行性規劃變更」預定於民國100年4月底前完成。
三、為加速本園區開發作業,園區以分期分區方式開發為原則。第一期開發作業並預定於100年8月縣府與受託開發單位完成議約後進行土地預售作業。
四、為降低開發成本,由縣府負責與台糖公司進行協議,爭取園區公共設施用地以公告現值不加成方式取得。
五、基於公平、合理及園區整體發展,全區公共設施之工程費及土地費,按各分期(區)可售地占全區可售地之比例分攤。各公共設施項目如僅供第一、二期開發使用且建大公司承諾自給自足者,得不列入分攤項目。
六、園區水、電供應時程、用地協調、民眾或團體陳情意見等,由縣府負責處理,以促進園區順利開發。
七、本備忘錄作為現階段縣府辦理園區規劃與建大公司評估投資設廠決策雙方應辦事項之參考,園區定案之規劃內容及開發成本細節,及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秉持誠信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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