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請人代為處理債務反而虧了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3.03
很多民眾相信代為處理債務廣告訊息,委託代辦債務協商,不但債務卻未減少,反而付出高額代辦費,得不償失。
許多人在農曆年前借錢處理債務,年後委託債務處理金錢糾紛,業者開出的代辦費三萬元到十二萬元的費用,但是付出第一期代辦費後,卻被業者以證件不齊為由,表示無法辦理,白白損失代辦費用,因而向消保官投訴。
中市消保官翟威甯表示,針對民眾的投訴,經協商之後,有部分理債公司願意退還一些費用,但有些業者仍堅持這是消費糾紛,應按契約來執行,民眾若有卡債問題,可以主動找銀行協商,或是透過消保官申請協助,千萬不要聽信廣告,隨便委託不知名的公司處理,否則將因而得不償失。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2.12.17
胡志強:農產品農藥檢驗應迅速確實2008.10.09
美食展暨伴手禮大展即日起登場2011.09.06
農試所利用衛星航照與作物調查2016.11.03
里長補選八日開放候選人登記2012.07.29
台中港區藝術中心辦美感體驗營2016.08.12
衛生局抽驗截切蔬果及中元食品2016.02.01
台中市立小學連任校長布達2014.01.09
大甲區遊3公園動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