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落選者提告輸了要負擔驗票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02.15
潭子區潭陽里長落選人林柏齡,因不服輸了票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經法院勘驗爭議選票後,落選人仍輸四票,法院判決他敗訴,並應負擔三萬多元的驗票費用。
競選潭子區潭陽里長落敗的林柏齡,開票時獲得三千二百四十三票,差當選人李進源七票,林柏齡認為計票有誤差,因而提起李進源當選無效之訴,法院勘驗林柏齡指定的七個票箱,找出二十一張有爭議的選票,經會同雙方進行勘驗確定後,重新計算兩人的得票數,結果林柏齡雖多出六票,但李進源也增加三票,二人仍相差四票,無法翻盤。
台中地方法院在驗票結果出爐,認定當選無效的主張沒有理由,判決駁回林柏齡之訴,並應負擔二萬七千元的驗票費用,以及一千元保全證據聲請費及三千元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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