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健保給付之自費收入應申報以免遭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台東報導
2011.02.11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東縣分局表示,一般醫療院所之門診收入,除屬於健保給付項目、非健保給付項目外,尚有屬於就診者自費項目之收費,如脈衝光、果酸護膚、雷射超音波美白等美容整形、減重門診、針灸減肥、植牙、三伏貼及轉骨配方等。
其中,對於健保給付之收入,係由健保局核撥並將資料通報稅捐稽徵機關,故此部分均能誠實申報收入,而民眾自費項目之收入則因稽徵機關掌握來源較為困難,致常有短、漏報情形
,醫療院所若漏未將民眾自費收入併計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者,因涉及違章,除需依法補稅外,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還會被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醫療院所的高額自費項目收據,大部分係因美容目的而非疾病醫療診治之支出,依法不能作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但該分局呼籲,民眾仍應主動向醫療院所索取單據,共同防杜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3.10.18
偏鄉缺師資蘭嶼1學期徵10代課師2012.02.29
國家人文地理海岸廊道計畫工程29日動工2013.10.28
ASP世界級衝浪大賽登台引爆台東2009.09.01
嘉蘭災民中繼屋縣府及世展會全力興建2013.10.12
青少年吸菸率高台東加強宣導2009.10.29
「東成國小」校園法治教育巡迴宣導工作2008.11.21
釜山市長期盼和台東市簽友好交流協議2012.08.24
天秤狂掃台東滿目瘡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