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申辦自然人憑證100年到期者 不辦展期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1.01.26
南投縣政府表示,內政部為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推行而達到網路身分認證的安全機制,自92年4月30日起開始核發自然人憑證,憑證效期為5年,為確保自然人憑證使用安全,92年申辦使用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不再辦理展期。
縣府民政處表示,自97年4月30日起陸續出現5年有效期限屆滿情形,效期屆滿後可繼續辦理3年展期,共計使用期限最長為8年。為確保自然人憑證使用安全,92年申辦使用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只要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新台幣275元及E-MAIL信箱,本人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2.05.21
 特生中心野放黑面琵鷺嘉布袋鹽田見蹤跡2014.01.23
 信義鄉櫻花季艷麗登場2008.03.24
 李朝卿:將建立獎勵機制2024.05.24
 工藝入校 開啟工藝與教育融合新可能 工藝中心與全國30所學校共創工藝教案2013.10.25
 農根集團遊學吸引僑興國小師生前往體驗2010.01.21
 地利部落寒期英語知性課輔營今展開2008.11.04
 集集分局取締台16線違規砂石車2012.07.17
 集集紅龍果新鮮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