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大埔鄉長補選3月19日投票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1.01.26
嘉義縣政府表示,前大埔鄉長張玉燕於第16屆鄉長選舉期間,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予以解除職務。
縣選舉委員會今天開會決議,鄉長補選訂3月19日投票,2月8日起領表。
縣選委會今天舉行243次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吳容輝主持,全體委員參加,會中一致通過大埔鄉長補選作業日期,包括2月8日起至2月13日領表、2月11日起至2月13日止辦理候選人登記,領表及登記時間均為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訂為新台幣6,064,000元及候選人登記保證金訂為新台幣120,000元整。
補選重要時程如下:選舉人名冊2月27日完成編造,3月2日至4日於鄉公所公開閱覽,3月4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3月9日至18日為競選活動期間,3月15日公告選舉人人數,3月19日為投開票日,投票時間為當天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3項規定,鄉鎮市長補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目前大埔鄉長由縣府指派郭周衛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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