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買年菜的教戰守則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01.25
農曆春節是國人最重視的節日,業者因應國人團圓圍爐及親友餐聚的需要,大肆行銷應景年菜,近年來網路年菜的行銷,更是盛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稱行政院消保會)為防範網購年菜可能發生的爭議,特彙整教戰守則。
有鑑於網購年菜省時方便,甚至更便宜,但是消費者如何確保消費權益?行政院消保會邀集專家學者、主管機關等召開會議,並隨機抽樣調查彙整相關態樣及教戰守則如下:
一、態樣現況:(如附件一及二)
(一)業者廣告陷阱:
網路賣家在網路平台的廣告加註說明,例如「圖片是僅供參考,實際菜色以文字與出貨為準」;或者圖片與文字不符但「提醒」消費者,文字?註明的年菜內容物就不附等,但事實上消費者往往是看到琳瑯滿目的圖片就下單訂購。
(二)信用評價:
消費者多參考網路上揭露的賣家評價作為選擇的依據,但賣家信用評價普遍存在灌水的現象。
(三)私房料理:
部份賣家係以私房料理、○媽媽廚房等為名促銷,但可能因無實體店舖,且係家庭式的賣家,其製造場所及食品的衛生安全無從掌握,存在較高的風險。
二、消保教戰手則:
(一)下單購買前:
1.除選擇信譽良好或有實體通路的網路賣家外,清楚標明食品品名、內容物、重量、數量、食用方法、使用期限、工廠登記證、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工廠專線、注意事項、配送方式、產品責任險等資訊者,也可作為選購賣家的參考,消費者切勿單以賣家信用評價高低作為選購的依據。
2.對於賣家提供的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工廠專線,建議消費者去電查證,確認是否屬實。
(二)宅配到府後:
1.消費者收到的年菜,如屬於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的包裝食品,應確認是否依同法第17條規定標示【標明食品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數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資料、有效日期(製造日期、保存條件)等】。
2.檢視年菜內容物與網路廣告內容是否相符。
(三)消費者權益:(如附件三)
1.網購收受後7日內,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於收受年菜之次日起7日內,可不附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退回年菜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2.倘年菜內容與網路廣告不符,消費者仍可依消保法第22條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申訴,主管機關將視個案具體情況協助處理。
3.賣家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的標示規定,消費者可向地方主管單位檢舉,依同法第29條規定,賣家應限期賣家改正,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則應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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