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鄰居偷車 好鄰居作證 竊嫌送法辦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01.25
苗栗警分局頭屋分駐所警員吳光文於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時,接獲賴姓婦人報案,稱:其所有之銀色自行車遭竊,請警方協助找尋。
員警吳光文在受理案件時,直覺賴婦所有之自行車顏色及款式,其好像有見過,經仔細回想後,想起前晚於值班時,轄區內有1名竊盜慣犯謝○增(52年次)曾騎乘1部自行車至分駐所附近,該自行車與賴婦所有之自行車特徵相符,員警吳光文立即調閱監視器供賴婦查看,果然發現謝嫌所騎乘之自行車與賴婦所失竊之自行車特徵相符。
賴婦當場向警方表示,監視器內之謝嫌為其鄰居,於自行車失竊前二日,謝嫌曾向渠借自行車使用,但當天就有歸還,沒想到會偷其的自行車。
員警受理案件後,立即帶著賴婦至其住家附近查訪,謝嫌的陳姓鄰居告知警方,於賴婦自行車失竊當晚曾看見謝嫌騎乘同樣之自行車,並表示願出面作證指認謝嫌。
警方於日前通知謝嫌到案說明,謝嫌矢口否認犯行,案經被害人及其鄰居指證歷歷,並有監視器資料供佐證,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謝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圖說:員警吳光文調閱監視器資料供佐證。
(圖:苗栗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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