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訐譙 當兵像坐牢又兵變 應給補償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01.24
「多做一年兵,就像多坐一年牢,不僅快被操死,又分發到外島當兵一呆就3年才可回台灣,在外島當兵那時要挖坑道做工事、冬天要下海掏沙,真的很苦!」又被當時女朋友兵變,服陸一特的苗栗市黃先生提起當兵的事仍有氣,指當年他看到同梯的袍澤提早一年退伍,心裡真的「很訐譙!」「很憤怒!」不公平!
黃先生說,當年心裡所承受的煎熬,絕非金錢所能彌補,如果政府要補償,現在回想起來,覺得政府應該給「陸一特」一些補償:「最後一年的薪水,應該比照志願役士官才對!」 那時外島是領雙薪是否也應該比照補償。才能化解內心憤怒。黃先生說,不只如此回來還每年點閱召集,更可惡還教育召集。
在苗栗一家證卷行上班的詹先生表示,當年他在特一隊當班長,自己要服三年兵,帶的新兵卻只要服兩年兵,饅頭比別人多三百六十五顆,每天又要跑五千公尺,「日子真的很難熬!」
在教育界服務的江先生是最後一批的「特一隊」,他說當年抽籤時,心裡只有一個感覺「真的有夠衰」,根本就是浪費青春!
卅八年前加入陸一特的陳先生表示,當年長官要求他去受訓,並告知他會當上班長,心想錢多一點,心情也舒坦些,「如果政府要補償,我當然開心接受!」
雖然已過卅多年,以當時軍人薪水,即使補發差額,依現在物價來看也只是小錢,但既然政府違法在先,他還是要為自己多當一年兵的青春歲月爭取權益。
接獲陳情的立委蔡同榮立委認為,此舉根本違反當初兵役法規定,軍方等於以行政命令強迫延役一年;最近各縣市地方有許多民眾陳情連署,希望能將第三年所領義務役的薪水,比照志願役士官兵補發。
立委蔡同榮說,依據國民黨立委分析,國防部初估陸一特退伍兵約有五十六萬餘人,背後就是五十六萬個家庭,影響選票至少有二、三百萬張,嚴重性不容小覷;尤其事涉公義,就像十八%、軍教免稅等問題,馬政府如果不處理,接下來的選舉一定會很慘。
立委蔡同榮談補償金額,要求政府先道歉,再談補償金計算方式,拒絕接受「打發」形式的補償,但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補償金可以分三年給付。
圖說:陸一特被迫多當一年兵,拿出泛黃當時國防部只給一張「解除召集證明書」,和退伍令。受害者訐譙說,不只如此回來還每年點閱召集,更可惡還教育召集七天, 像「坐牢」又「兵變」 應給「陸一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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