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警分局查獲改造獵槍及竊盜牛樟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01.19
頭份警分局東河派出所所長秋敬國率警員楊智雄、戴政造及森林警察隊新竹分隊、林務局南庄分站等人,於100年1月18日凌晨2時30分,在苗栗縣南庄鄉東河村鹿山產業道路,當場在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貨車上查獲改造獵槍1把及牛樟殘木1塊,另在副駕駛座上查獲鋼珠2瓶、火藥1瓶,裝填火藥挖勺1支、通槍條1支、手鋸1把,旋即將吳姓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偵訊52歲吳姓男子堅稱該改造獵槍及火藥等物品是其姪兒放在車內,他並不知情,但警方無法聯繫其所稱之姪兒到案說明;又辯稱牛樟殘木是他在保留地撿到的,並不是竊取來的,但經警方檢視牛樟殘木橫切面為新的鋸痕,足見吳姓男子所言不足採信,在罪證具鑿下,全案偵訊後,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吳姓男子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藉此呼籲:民眾發揮守望相助精神,發現可疑人、車進入山區,請立即與警方聯絡,打擊不法之徒,共同維護國家森林資產安全。
圖說:警方檢視牛樟殘木橫切面為新的鋸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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