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時節出國停保 回國記得復保
台灣新聞網記者夏起玲/臺中報導
2011.01.08
許多旅居海外、出國深造工作的民眾,常會在春節時回家團聚,健保局中區業務組提醒,如果出國時已辦理出國停保的人,回國期間不論停留1天、3天,記得要辦理復保手續,以免日後被追繳保費。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全民健康保險是強制性保險,具投保資格的民眾,均應持續投保。如有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情形
,可以自行選擇「繼續參加健保」或「辦理停保」。
如選擇停保,可暫停繳納保險費,必須在出國前提出申請,不能事後補辦。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說;對於歲末年終返台省親要辦理復保和停保的民眾,如果碰到假日不上班,可於健保局網站下載停復保申請表填寫後,併同入出境資料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投保單位或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申請即可。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選擇辦理停保的民眾,必須出國有超過6個月的事實,才合乎停保的規定。如果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將被註銷停保追繳保險費。
民眾於出國6個月停保後返國,不論停留期間長短,依規定均須辦理復保,並以返國日為復保生效日。如再次出國仍然要選擇是否辦理停保,並於出國前再次提出申請。
出國是否要停保,是一種選擇權。如果沒有提出停保的申請,視同繼續投保繳費並享有保險給付。過去曾發生民眾辦了停保後,在國外意外受傷,結果所有醫療費用都必須自己負擔的情況。
因此,健保局中區業務組建議出國民眾選擇持續投保及繳費,在有醫療需求時可隨時返國就醫;如果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有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的情況時,可以在就診或出院後6個月內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當次出入境紀錄等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依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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