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潭鄉長賴癸章改判無罪 今復職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01.07
獅潭鄉長賴癸章因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前經台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未受緩刑之宣告,縣府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7條規定停止其鄉長職務,停職期間派張雙旺先生代理其鄉長職務在案。
賴癸章復經提起上訴,並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原判決撤銷。賴癸章、林昌元、陳滄明均無罪。」
賴癸章改判無罪,賴鄉長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7條第2項規定:「停止職務之原因,已不復存在。」申請復職,縣府同意辦理,並於本(100)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獅潭鄉公所2樓會議室辦理交接,並由縣府民政處郭副處長琴賢擔任主持人,監交人由縣府財政處蔡代理副處長佳慧及主計處陳副處長華福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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