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落實老人福祉 放寬健保自付額補助條件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10.12.30
基隆市政府表示,為加強辦理基隆市老人服務工作,積極落實老人福祉,自民國一百年元旦起,市府將放寬現行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條件,預計未來將有三萬餘名銀髮族可符合新制標準,而獲得更妥善之醫療保健服務。
新制補助對象如下:
(一)設籍基隆市滿三年且年滿六十五歲(原住民五十五歲)。
(二)原已受補助者,後因戶籍遷出而不符資格,現遷回本市已滿一年。
符合上述規定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市府將於次月開始補助。惟符合上述第二條規定條件者,則應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逾期者將不予受理。
另,市府最高補助額度以全民健康保險第6類第2目保險對象自付之保險費為限。仍有疑問者可洽各區公所社政課或社會處長青身障福利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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