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警擒笨賊槓上再開花破超商竊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0.12.27
竹南警察分局大山派出所所長賴彥棟、警員鄧建君、於99年12月23日11時50分,接獲轄區統一超商店員報案稱:有一名男子謊稱購買香菸總計25條價值新台幣18600元,自行於店內裝入紙箱後,趁店員不注意,將香菸竊取後駕駛事先接應停放門口之自小客車揚長而去,被害店員未明確記下車號。賴員立即調閱現場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行跡可疑,警方依據車籍資料桃園縣中壢市所留之電話撥打後,循線與嫌疑人取得聯絡。
所長賴彥棟與竊嫌通話時,應用心理戰術為避免刺激嫌疑人,告知嫌疑人是否買香菸忘記付錢,並要嫌疑人將香菸自行歸還被害之統一超商,否則依法從嚴究辦,因警方已經掌握證據,嫌疑人不疑有他,也向警方表示是忘記付錢,會立即歸還25條香菸。
嫌疑人同日下午駕駛自小客車,欲返回犯案之超商時,因忘記正確地點,詢問警方超商位置,警方告知在大山交流道附近,同時也在附近路口佈署警力埋伏,當竊嫌行經苗栗縣造橋鄉台1線公路與苗8線公路口時,警方針對已經掌握之竊嫌車號攔檢盤查,當場攔獲黃姓嫌疑人,並且目視檢查其所駕駛之車後座載運物品為香菸一箱,嫌疑人坦承香菸係在統一超商竊盜所得。另清查發現黃姓嫌疑人為12月20日板橋地檢署發佈之竊盜通緝犯。
遭竊香菸之超商女工讀生獲知警方於5小時內破案並全數追回失竊菸品,終於鬆了一口氣,因工讀生店員若因自己疏失,則需付出將近1個多月打工薪資賠償超商,為了感謝員警,還從超商攜帶現沖泡熱咖啡5杯價值250元新台幣,送至大山派出所贈送慰勞承辦員警的辛苦,但賴所長當場拒絕並自掏腰包以市價買下熱咖啡再請所內同仁分享。
分局長林錦坤研判黃姓嫌疑人之犯罪手法遍及中北部各超商、雜貨店、檳榔攤等供應販售菸品處,呼籲如有商家受害,請與竹南分局連絡指認,該黃姓嫌疑人特徵為中年男子,有禿頭,作案時均戴鴨舌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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