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鄉鎮市長十二人轉任區長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中縣報導
2010.12.11
台中縣市合併在即,台中縣二十一名現任鄉鎮市長,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有十二人可以轉任直轄市第一任區長,在原鄉鎮市任職。
台中縣政府民政處表示,依地方制度法並配合縣市合併改制升格修正規定,僅任一屆的鄉鎮市長,可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但不能有觸犯賄選罪、內亂外患罪、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遭起訴。
目前台中縣的二十一名鄉鎮市長中,有六人已經是第二屆任期,二人成功轉戰直轄市議員,另有一人因貪污罪被起訴,其餘的十二名鄉鎮長均可依地制法,轉任當區長,除了鄉鎮市長轉任區長外,這十二鄉鎮長任內所聘用的主任秘書及秘書,也隨著區長的任期再任用四年。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5.01.07
朝陽科大獲評實驗室安全衛生績優2012.10.30
台中球友陳情盼留住中正網球場2011.12.26
台中大雅中清路自行車架遭毀損2018.03.20
中市農產海外行銷成功加拿大買家來台選購2010.01.28
因應春節假期中華電信帳單繳費順延2017.10.18
「圓夢X緣夢計畫」霧峰登場熱鬧溫馨2010.12.30
台中冬令救濟暨送春聯活動2008.03.25
新民高中舉辦林之助追思紀念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