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賣醫療器材最高罰15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0.12.08
新竹市衛生局長姚克武表示,為保障民眾免以荷包失血,提醒民眾切勿於網路販賣醫療器材及任何藥品,以免觸犯藥事法之「無照藥商」,可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近來衛生署加強非法管道賣藥、醫療器材查緝,該市接獲不少檢舉案件,販賣物品有大陸中藥材、國外購買之維生素、廠商贈送的測血糖機、含藥化妝品、東南亞的清涼藥油等,而賣家除了有刻意隱瞞真實身分的業者,不乏有學生及公務員。
政府為替民眾健康把關,因此規定需經過申請為藥商才可從事藥品及醫療器材販賣。
而醫療器材的範圍也相當廣泛,隱形眼鏡藥水、矯正隱形眼鏡,衛生署也已將醫療器材作明確規範分級。
因此,雖然網路無國界,市場大,但是,既使已登記為藥商,網路也不能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否則一旦查獲,最高可罰十五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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