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明溱在老人會談二代健保
台灣新聞網記者簡慶南/南投報導
2010.12.08
立委林明溱在南投縣名間鄉老人會的第七屆理事長、第八屆常務監事交接典禮上,說明最近討論熱烈的「二代建保」;他表示,二代健保指的是對現行健保制度經過深入的檢討後,其改革方案的精神與重點如下:
一、在品質方面
推動民眾就醫資訊及醫療品質資訊公開化,以增進民眾的選擇能力,進而強化提升醫療品質機制,至於支付制度,則朝向鼓勵提供優良醫療服務的方向改革。
二、在公平方面
按家戶總所得計收保費,擴大計費基礎,低所得的人,可依照現行制度獲得就醫上的保障,而高所得的人,就多負擔一點保險費,另外所得相同的家戶,保費負擔也會相同。
三、在效率方面
被保險人不再區分為六類十四目,民眾在保期間內,縱使有轉換工作或調整薪資等情形,均不用再辦理轉出、轉入、變更投保金額等等異動手續。兩會合一,功能整合,落實收支連動機制。
而,有關二代健保修法草案重點,林明溱說,其組織體制與社會參與:
(一)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與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監理會。
(二)統一保險收入面和支出面的權力與責任,強化健保財務收支連動的機制。
(三)由各界共同參與之監理會人士決定給付範圍及應負擔之保險費,並依照其決定計算保險費率。
(四)當全民健保監理會在審議或協議訂定保險重要事項,認為需要擴大參與時,得先辦理相關的公民參與活動。
有關保費新制:
(一)保險費計算的基礎由薪資所得擴大為家戶總所得。
(二)保險所需總經費由政府、雇主及被保險人分擔,其中政府應分擔的部分,係依一定公式計算其成長率;雇主應分擔的部分,係依一定公式計算,並與被保險人負擔連動;而被保險人部分,則依家戶總所得分擔之。
(三)保險人每年應將被保險人保險費的上、下限、應收保費的保險費率及雇主分擔的調整平均比率,在經過全民健保監理會審議之後,送請主管機關轉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
(四)保險對象不再區分為6類14目,而係簡單分為二類。
(五)被保險人只須辦理投保及退保作業,在保期間就算有轉換工作或調整薪資的情況,都不必再辦理轉入、轉出、變更投保金額等等的異動手續。
(六)變更保險經費、保險費之扣繳、繳納、結算及補(退)程序,採就源扣繳,次年結算的方式。
醫療品質與資訊揭露:
(一)為確保全民健保的醫療品質,保險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該定期公開和健保有關的醫療品質資訊。
(二)強化論質計酬及醫療科技評估的運用。
(三)建立「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與「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訂定方式及流程。
(四)規定領取醫療費用一定數額以上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該提供與健保有關的財務報告,並由保險人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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