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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Saturday
17:14

男子偷水溝蓋變賣不成反吃官司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霧峰報導
2010.11.25
台中縣一名無業男子竊取水溝蓋,於變賣不成後,載到一條排水溝丟棄,但是犯行仍被警方追查到,被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 霧峰鄉無業的賴姓男子(三十四歲),在霧峰鄉中正路,徒手竊取霧峰鄉公所裝置於路邊重約二十公斤重的鐵製水溝蓋一塊,打算變賣金錢花用,當他騎乘機車載往一家資源回收場變賣時,資源回收場負責人發現有異,並要求其出示身分證件登記,賴姓男子怕犯行被追查不敢販賣,隨即騎機車載運該水溝蓋打算載往他處丟棄。 行經霧峰鄉中投東路段時,與霧峰警分局萬豐派出所巡邏警車會車,員警並發現該機車載運水溝蓋直覺有異,於掉頭追查時,該機車已逃逸不見蹤跡,賴姓男子將竊得的水溝蓋載到霧峰鄉光明路旁一處深約四、五十公分深的大排水溝,將該水溝蓋丟棄。 萬豐派出所員警於追查未獲後,經調閱相關路段監視系統後循線通知車主到場說明,並提示路口監視系統等資料,賴姓男子眼見警方提示多項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後,坦承因沒有工作在缺錢情況下,才會竊水溝蓋要變賣,變賣不成後怕被追查竊行 ,所以將水溝蓋丟棄,警方由賴姓男子帶領下前往丟棄處,由賴姓男子撩起褲管將該水溝蓋取出,並通知霧峰鄉公所人員前來指認領回鋪設,以防有人因該處缺少水溝蓋而發生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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