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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Sunday
17:38

第一座名間BOT水力電廠工程完成

記者夏起玲/中市報導
2008.03.18
經濟部水利署表示,第一座採BOT案由民間投資興建的名間水力電廠,民間投入約十億元資金,政府僅投入一千五百萬元,此案的成功具有指標性作用,更可促進民間積極參與臺灣其他20處潛在小水力開發計畫,將為能源再利用帶來更大的效益。 水利署指出:名間水力電廠政府僅投入一千五百萬元徵收部分土地後提供地上權,由特許廠商取得25年之興建暨營運權利,期滿後移轉所有權予政府,營運期間政府可收取當年發電收入之25%為權利金。 名間水力電廠位於南投縣名間鄉濁水村集集攔河堰下游約5公里之北岸聯絡渠道第二段處,利用集集攔河堰所引濁水溪彰化灌區灌溉用水發電,集集攔河堰為民國91年完工營運的集集共同引水計畫之起點,以南北聯絡渠道將水送往兩岸供彰化、雲林共計十萬公頃農田灌溉及其他標的用水使用,南、北岸聯絡渠道沿途配合地形佈設有跌水工或陡槽等消能設施。 隨著南北岸聯絡渠道的完成,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基於水力發電為非耗水性再生能源,決定著手研究開發集集共同引水聯絡渠道沿線跌水工或陡槽之水力資源,名間水力發電廠經評估最具經濟效益。配合民國89年「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實施,經研究評估後決定將名間水力發電廠以BOT方式進行開發。 名間水力發電廠不僅是國內第一座以BOT模式開發的小水力發電廠,也是經濟部與水利署的第一件促參案。名間電廠藉由集集攔河堰取水利用北岸聯絡渠道陡槽的落差發電,發電後尾水排回原渠道供下游灌溉之用,設計流量每秒61.0立方公尺,設計水頭30.84公尺,電廠內裝置豎軸轉槳式卡普蘭水輪發電機兩台,總裝置容量一萬六千七百瓩,年發電量約七千六百萬度,以每度電2元售予台電公司計年售電收入1.52億元,以25%權利金估算,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年可收權利金三千八百萬元。 該電廠廠址位於引發921集集大地震之車籠埔斷層側,依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民國89年5月完成之「九二一地震地質調查報告」中資料及現場踏勘顯示,該地震所引起的地表錯動位於北岸聯絡渠道陡槽西側及西南側,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廠房結構必須離斷層帶二側邊各一百公尺,電廠位置符合此規定。 電廠係利用灌溉供水渠道高程落差能量發電,除充分利用開發無污染天然水力資源外,亦可因應日漸重視之環保要求,減少對自然環境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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