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衛生局抽查自助餐1成3不衛生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0.11.03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為提供縣民能吃得衛生安全,10月份針對台北縣一般自助餐店製備之菜餚及涼拌小菜等即食食品進行抽查,共計30件(其中15件菜餚,15件涼拌小菜)。
其檢驗項目為:衛生標準(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檢驗標準為:大腸桿菌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群1000MPN/g,檢驗結果共4件不符規定(其中2件檢出大腸桿菌,另2件檢出超量大腸桿菌群),合格率87%。
衛生局已依規定令違規業者限期改正,並於期屆後將再前往進行複檢抽驗,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
對於一般的即時食品其製造過程、保存的環境及保存的溫度是很重要的一環,熱騰騰的菜餚在剛出爐時所保持的溫度都在90℃以上,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幾乎是無法生存的,但隨著暴露的時間和保溫台上的保溫不夠就容易導致細菌群的滋長,所以食物調理及保存應特別注意溫度的控制。
此外,有關涼拌小菜類不合格原因常見的有清洗過程中清洗不乾淨、盛裝之容器清潔,陳放環境是否清潔、儲存現場環境是否有低溫管控及是否能有屏障阻擋飛沫和灰塵等措施,同時也要注意製作涼拌小菜的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習慣,才以確保食用衛生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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