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簽訂ECFA不影響臺灣糧價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台南報導
2010.11.01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南部地區99年2期糧價較疲軟係因目前收穫稻穀多為受風災影響較大之稻穀,品質不佳,致糧商收購意願偏低,推估未來收穫稻穀品質較佳,糧商收購價將上漲,與報載「二期稻落價,ECFA ㄟ擱發 …想太多」無涉,該分署特予澄清。為照顧農友,農糧署已加強公糧及災害穀收購,以穩定糧價。
該分署表示,目前稻米除依WTO規範每年必須進口14萬餘公噸糙米,約占國內年消費量1成外,其餘皆為國內生產稻米。為保護農民權益,兩岸經濟協議不談農產品開放及降稅問題。
因此,政府將繼續管制中國大陸稻米、小麥、玉米及大豆等共計830 項農產品進口,未來亦不會新增開放項目,臺灣糧價不會因簽定ECFA有所影響。
該分署說,今年2期穀價比去年同期為低,除因去(98)年第1、2期稻作豐收,民間存糧較多影響外,99年第2期早植稻連續受多次颱風影響致有倒伏、外殼成黑褐色、稔實不良等情形,影響糧商收購意願及及價格。
惟未來收穫稻穀品質較佳,碾率增加,糧商收購意願將提高,推估其收購價格將較目前上升。
該分署呼籲倘稻穀價格不如預期,符合收購資格者,農民可選擇繳交公糧。每公斤稉種稻穀計畫收購23元、輔導收購20元、餘糧收購18.6元;每公頃收購數量計畫收購1,440公斤、輔導收購800公斤、餘糧收購2,360公斤。
另為減輕農友第2期作災害穀之損失,對於受害符合領取現金救助標準之農民,除領取救助金外,仍可繳售災害稻穀。本期收購災害稻穀每公升容重量高於499公克者,收購數量2,240公斤,每公斤收購價格為19元,其餘2,360公斤,每公斤以17.6元收購。
每公升容重量低於499公克者,收購數量2,240公斤,每公斤18.5元,其餘2,360公斤,以17.1元收購。如農民未申報但實際卻有種稻者,得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補辦理申報後繳交公糧稻穀。
對於目前稻穀供應充裕,政府除輔導糧商業者在國內、外加強促銷外,並已降低外銷門檻,取消必須達每公噸1,100美元之限制,鼓勵業者外銷,降低國內流通量,以穩定糧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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