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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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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苗栗分局查獲詐騙案取款被警逮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0.10.29
公館鄉康姓民眾(55年次),於99年10月27日上午10時許接獲自稱郵局行員來電,告知康民所有之郵局帳戶涉嫌洗錢,警察單位已經在偵查,隨後康民又再接獲自稱新竹的警官來電稱:康民的郵局帳戶涉嫌洗錢案件,並且害死3-4條人命,已涉及刑責,將會被抓去關,如交付新台幣二十萬元保證金給地檢署,就可以分案處理,康民在詐騙集團電話指示之下,一步一步踏入陷阱,即將所有之5兩黃金拿去變賣換現,並與歹徒約於27日15時15分許在公館鄉圖書館前交付保證金。 康民於交付保證金前驚覺有一點可疑,即向苗栗警察分局公館分駐所詢問查證,分駐所值班警員張金胤接獲詢問後,即告知康民中了詐騙伎倆,隨即指揮線上勤務人員(副所長賴文忠、警員范政楷)前往約定交款地點進行埋伏,並請康民協助警方辦案,依約至交款地點等候,於15時許,假裝法院人員之犯嫌蘇○儀(79年次)現身欲向康民收取保證金時,警方立即上前將蘇嫌逮捕,起獲偽造證件及公文書(台灣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證件1張及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文書2張)及詐騙分得酬金新台幣3萬1千元,將蘇嫌帶回偵辦。 蘇嫌於警方查獲時,當場坦承為詐諞集團成員之ㄧ,並表示只負責取款工作(公司代號委員),每日工作為上午8時許在台中市五權路上1家超商前與負責開車(公司代號車頭)及把風之人(公司代號珓水)會合,然後在車上等候公司通知,至指定地點向被害人取款,所騙得款項百分之4,為他們3人的酬金。渠如被查獲時,負責開車及把風之人就會馬上逃離,並向公司回報。 蘇嫌於警詢時坦承於99年7月加入詐騙集團至今共犯下十幾起詐騙案件,其中有8件知道被害人的案件,騙取新台幣236萬元,另有10件不知被害人資料的案件,騙取新台幣428萬元,總計騙取之金額約664萬元,警方偵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蘇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將擴大偵辦。 苗栗警分局分局長沈炳信表示現在詐騙手法花招百出,防不勝防,呼籲民眾要建立「反詐騙」意識,若有接獲類似的可疑詐騙電話應先保持冷靜,除求助親朋好友提供意見外,並立即撥打「165」、「110」或轄區警察分局、分駐(派出)所電話報案查證,以防受騙上當案件發生。 圖上:假裝法院人員之犯嫌蘇○儀,詐騙分得酬金新台幣3萬1千元。偽造證件及公文書。 圖下: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文書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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