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說明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基隆報導
2010.10.29
基隆市環保局於99年11月2、4日兩天,假基隆市文化局第二會議室舉辦「室內空氣品質維護法規說明會」,邀請基隆市符合環保署公告第一批之對象參與(包含各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之教室、幼稚園及托兒所等供幼兒使用之室內空間與醫療機構之領藥處、掛號區及候診區等室內空間),希望藉此次機會讓各公私場所(對象)能瞭解,進而提早因應與符合未來正式通過後之相關法案標準,並建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之觀念,進而提升基隆市各項空氣品質與生活環境。
行政院環保署為有效落實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並能依法有據,目前已公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案(草案),並於今年初公告第一批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之室內場所(對象)。因此,環保局為使基隆市符合公告第一批之室內場所(對象)能瞭解環保署推動室內空氣品質之管制與未來展望,並協助基隆市各公私場所對相關法案內容有進一步的認識。
若有興趣的民眾想知道相關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及法規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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