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溪堤頂「無護欄鋼索」非縣府設置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0.10.21
有關「朴子溪堤頂自行車道圍潭段護欄鋼索被偷未修復」問題,嘉義縣觀光旅遊局表示,縣府並未在該路段施設自行車道,並於97年5月設立禁止自行車進入告示牌,呼籲愛好騎單車的朋友不要進入。
嘉義縣觀光旅遊局指出,朴子溪自行車道南岸堤頂段約7公里,由嘉義縣環保局於92年7月興建後,移交嘉義縣觀光旅遊局管理維護供自行車道使用,迄今將近7年,普獲單車族喜愛,在此期間該局均有派員定期打掃及巡視,自行車道堤頂護欄如有被偷也立即改善以維護安全。
報載「無護欄鋼索堤頂路段」,非嘉義縣政府設置之自行車道,縣府並於97年5月設立禁止自行車進入之告示牌,呼籲愛好騎單車的朋友不要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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