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發布99年9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時段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0.10.07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公佈99年9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時段、年齡及5大易肇事原因,請民眾注意行車安全。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99年9月份發生A1交通事故4件4人死亡1人受傷,較去年同期2件2人死亡1受傷,增加2人死亡,A2交通事故95件。為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特公佈5大易肇事路段路段、時段、年齡及5大易肇事原因,希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共同降低傷亡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調查99年9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如下:
一、北港溪防汛道路鹿寮路段(A1類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1人受傷)二、台19公路 54.3公里 處(A1類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酒駕自撞電線桿三、台19公路 64公里 處(A1類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疲勞騎車自摔水溝四、虎尾鎮芳草里崁頂4號前(A1類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酒駕自撞電線桿五、虎尾鎮市區道路(A2交通事故21件27人受傷)、林森路段8件11人受傷
5大易肇事原因如下:
一、未依規定讓車22件(22.4%)二、未注意車前狀態21件(21.4%)三、左(右)轉彎未依規定20件(20.4%)四、酒後駕車9件(9.2%)五、停車(起步)未注意他車6件(6.2%)
經分析統計易肇事發生時段以8-10時21件為最多、18-20時18件次之。發生年齡以20-24歲38人(22.1%) 為最多、25-29歲23人(13.4%) 次之。
酒後駕車仍高居肇事原因排行榜第四名(9件),且造成A1死亡事故2件2人死亡(均酒後駕車自撞電線桿),酒駕行為就像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容易引爆並累及無辜、害人害己,呼籲民眾務必酌留一人指定駕駛或打110由警方提供代叫計程車接送平安返家,罰錢吊照事小,為一時貪杯賠上自己或他人身家性命才是讓人終身遺憾的大事,警方將強化酒駕取締勤務強度與密度,期盼所有縣民知所警惕,共同努力,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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