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局提醒國人注意減輕罰鍰之新規定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0.10.06
高雄關稅局表示,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部分,依據修正後之規定,進口貨物逃漏營業稅者,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之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及以書面或於談話筆(紀)錄中承認違章事實並承諾繳清罰鍰者,得依相關規定減輕處罰。
高雄關稅局表示,在通關自動化、便捷化過程中,為避免快速通關導致疏漏,海關乃運用風險管理機制,就有申報不實或走私漏稅疑慮等高風險者,實施事後稽核,以杜不法。
高雄關稅局籲請廠商務必誠實申報並注意遵守規定,以免受到處罰。同時高雄關稅局也提醒有逃漏營業稅者,依規定應於裁罰處分核定前補繳稅款,並以書面承認違章事實及承諾繳清罰鍰,才能享有減輕罰鍰之權益。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3.10.20
第42屆中小學科學園遊會「科學齊饗宴 雙語藝起玩」重磅登場2009.11.26
第二波花海開園 大寮、橋頭五彩迎賓2023.03.29
金屬中心成立「氫能燃燒工業應用暨高壓輸儲技術聯盟」串聯產學研跨域合作鏈結未來氫能市場商機2008.12.31
縣府整治曹公圳維公益農田水利會提告被駁回2024.12.26
高雄市114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幅5.19% 大遠百百貨公司連續第12年蟬聯地王2013.04.22
中油高雄煉油廠婦女會關懷弱勢2024.04.23
溫馨5月天 台糖公司高雄區處推出母親節活動2017.04.10
港務公司偕同相關企業前往馬國等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