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局提醒國人注意減輕罰鍰之新規定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0.10.06
高雄關稅局表示,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部分,依據修正後之規定,進口貨物逃漏營業稅者,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之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及以書面或於談話筆(紀)錄中承認違章事實並承諾繳清罰鍰者,得依相關規定減輕處罰。
高雄關稅局表示,在通關自動化、便捷化過程中,為避免快速通關導致疏漏,海關乃運用風險管理機制,就有申報不實或走私漏稅疑慮等高風險者,實施事後稽核,以杜不法。
高雄關稅局籲請廠商務必誠實申報並注意遵守規定,以免受到處罰。同時高雄關稅局也提醒有逃漏營業稅者,依規定應於裁罰處分核定前補繳稅款,並以書面承認違章事實及承諾繳清罰鍰,才能享有減輕罰鍰之權益。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5.11.03
高雄城市吉祥物PK戰開打2021.03.31
4月2日 歡渡旗鼓好好刮搭渡輪送機票!滿載好禮渡輪等你2013.07.20
高雄海關辦廉政座談省思弊端再創廉能海關2015.05.15
傳產南分團助螺絲螺帽業者轉型2024.04.16
護子宮超微創治療 高醫子宮肌(腺)瘤微波消融手術破百例2010.07.20
關稅局會同海巡署查獲漁船走私冷媒2018.08.16
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審查廠商資格2015.11.18
金屬中心與清華大學攜手探索金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