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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Friday
07:38

黃明耀分享農村再生條例推動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0.10.01
為讓民眾了解農村再生條例立法精神及內容,1日市府邀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黃明耀局長講解,包括里長、里幹事、社區規劃師、農事小組長及各社區代表約200人參與,市長、秘書長陳基本以及多位相關局處首長也前往聆聽。 黃敏惠感謝黃明耀蒞臨指導講解,她表示「農村再生條例」以農村為中心,兼顧農民生活、農業生產及農村環境三農整體發展的法案;農業是國家發展的根本,近年氣候變遷迅速,造成農業產值減少,中央有遠見,訂定農村再生條例,讓農業發展得以永續。 黃敏惠也強調,農村再生計畫是由社區居民自行整合提出,沒有任何財團介入參與;她也指出,嘉義市農業區少,常常被忽略,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嘉義市以「雲嘉南觀光休閒消費中心」自居,更應做為帶頭的示範,讓大家了解,進而影響鄰近縣市。 黃明耀表示,農村再生條例在99年8月4日通過施行,其目的就是要落實真正農民當家作主,打好農村發展的基盤,主要特色有四,一為「由下而上」,即由社區居民自己共同討論提出計畫,二為「計畫導向」由農村居民經過培根訓練課程後,提出農村再生計畫,三為「軟硬兼施」,兼顧軟體及硬體建設,打造與在地特色的發展願景,四為「專款專用」,即農村再生基金運用,依預算及基金管理準則規定辦理,並訂有保管與監督機制。他也期望藉由座談會讓嘉義市市民更加瞭解,一起完成這農村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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