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稅局推動郵遞食米進口便民措施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0.09.22
高雄關稅局表示,日本越光米聞名中外,赴日旅遊或居台日本人常郵遞進口,依簽審規定未逾10公斤米進口,須取得農糧署同意進口文件、防疫檢疫局檢疫合格證,方可進口。民眾常因為郵寄少量日本米因不諳規定,奔波於路程,為加強為民服務工作,特建立郵遞食米進口跨機關單一窗口服務標準作業流程,只要民眾電傳身份證明,將由高雄郵務股人員代理向農糧署申請同意書及通知檢疫局來郵局檢疫(6公斤以內),民眾免出門就可辦妥,充分達到「一次申辦,全程服務」的便捷服務。
關稅局並表示,大陸食米禁止郵遞進口,民眾請勿輸入。郵遞菸酒進口不得免稅,郵包進口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3仟元以下者,可免徵進口稅與營業稅,超過該限額,進口物品雖非營業用,仍由海關代徵營業稅。民眾對郵包進出口通關若有疑問,請電詢07-2614171轉285或217,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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