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過後勿撿拾漂流木以免觸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台東報導
2010.09.20
凡那比颱風襲台,造成臺東地區及中央山脈多處發生豪大雨,經臺東林區管理處與臺東縣政府等相關主管機關於9月20日派員前往轄區內各區域勘查,僅發現少量先前遭土沙掩埋的舊有漂流木殘材甚至摻雜廢棄物分散於大武及知本部份海岸及溪流區域,經初步評估均未影響河川行水區域與港口內船隻航行之安全,各權責單位將於天候穩定後儘速前往處理,在此特別提醒民眾切勿冒險前往前述區域撿拾漂流木,以免發生危險。
又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及森林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辦理,以免觸法。其中「自由撿拾」又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為原則。民眾如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或屬針葉樹一級木、闊葉樹一級木(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之大徑木者,仍然不得撿拾,誤撿拾者應自動歸還;依據上述規定在臺東縣政府尚未公告自由撿拾前,撿拾漂流木可能觸犯刑法「竊盜」或「侵佔漂流物」等罪責,請民眾多加注意各相關單位之公告,避免自行撿拾以致觸法。
臺東林管處及臺東縣政府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己利任意擅自撿拾或受僱載運漂流木,以免觸法;並請社會大眾如有發現違法情事時,請撥打林務局免費保林防火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臺東分隊檢舉專線089-331195或撥打『110』警務機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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