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高雄市違規廣告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0.09.10
鑑於高雄市公有路邊、路外停車場之停車格位遭無牌車輛、廣告車輛、註銷牌照車輛及長期停放車輛占用,影響汽車駕駛人之停車權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即日起將加強拖吊取締。
交通局表示,無牌車輛、廣告車輛及註銷牌照車輛停放於公有停車場係違反「高雄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得拍照後逕行移置其他適當處所保管,相關費用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擔。
針對前揭違規車輛占用停車格位,交通局原採取勸導方式通知車主改善,惟實施以來,成效未能確實彰顯,為有效抑止停車格位遭違規占用,將加強拖吊取締。
另外,長期久占停車格車輛,交通局亦將依同條例規定查處,以改善停車秩序及維護市容觀瞻。交通局呼籲民眾之廣告車輛、無牌車輛、註銷牌照車輛及久占車輛等勿占用停車格位,以免違規遭拖吊。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3.04.30
江蕙演唱會高雄場加場底定2018.07.30
水公司汰換小港區華山路管線2010.07.12
陳菊:加強觀光行銷是重點工作2018.06.10
高雄環狀輕軌大順路建設採平面興建2008.07.15
失智少女迷途 湖內員警熱心助其返家2024.11.10
飯店跟風雙11黑色購物節 高雄福華推快閃住房餐飲優惠2023.04.26
「創新界奧斯卡獎」2023美國愛迪生獎 金屬中心技術再創佳績 獲一銀一銅殊榮2016.08.06
大學生返校5折優惠高鐵開放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