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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Sunday
12:25

男子為報恩買毒後自首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太平報導
2010.08.31
台中縣一名男子為了報恩,竟然購買毒品並向警方自首,攜毒自首為「報恩」,雖然他表示為吸毒,全案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一位拄著鐵架助步器蕭姓男子(男、三十六歲、有恐嚇、詐欺、違背安全駕駛等前科)步入太平警分局偵查隊,對員警表示要找一位說不出該員姓名的警察,偵查佐蕭建邦延請進入會客區,試圖問出該員警特徵與相關訊息,蕭姓男子只是專注找人,員警多次表達關懷協助之意,蕭姓男子才從口袋中掏出一包白色粉末物體,經測試結果為海洛因毒品。 警方受理這起自投羅網案件不敢掉以輕心,主動關懷詢問蕭嫌有否傷殘卡,蕭嫌從口袋拿出重度憂鬱症傷殘卡,並表示日前在偶然機會下得知台中市某處可以購得毒品,四處探詢果真有人居中牽線,蕭嫌以新台幣四千五百元價格,購買一小包重零點五五公克的海洛因毒品,得手後因行動不便還呼叫第一無線計程車搭載他至太平警分局,執意找尋一名在他荒唐歲月中,多次好言規勸、關懷的員警,他願意自首供出毒品來源以求「報恩」,偵查隊人員研判應是曾服務於新平派出所的偵查佐葉廷傑,葉姓員警對蕭嫌的「報恩」動作不敢「領受」,親切的請蕭嫌要愛惜身體贏回家人的接納,蕭嫌堅稱沒有吸食毒品習性,警方仍依法對他實施採尿送驗移送台中地檢偵辦。 圖說:報恩男子提供給警方的毒品。(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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