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屋鄉長徐月蘭丈夫賄選 判4年半徒刑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0.08.12
苗栗縣頭屋鄉長徐月蘭丈夫胡立南在鄉長選舉期間,分別交付5萬2000元及1萬6000元給2名樁腳買票。法官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4年半徒刑,褫奪公權4年。
法官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4年半徒刑,褫奪公權4年;徐月蘭因同案,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上訴二審中。
同案徐月蘭的對手鄉民代表陳謝秋香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法官認為胡立南賄選,徐月蘭不可能不知情,應有參與決策,判決徐月蘭當選無效,徐月蘭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8.26
縣長下鄉傾聽中港溪3鄉鎮基層心聲2010.12.23
苗縣嚴選文創商品授證 開創產業商機2010.04.30
苗縣慶祝勞動節表揚168位模範勞工2008.03.28
新竹縣青溪新文藝學會會員聯展2008.09.18
環保局攔檢柴油車7成不合格2008.05.26
環保署發布水污染防治準則2008.12.31
苗縣提供民宿房間關懷卡2008.09.06
縣長與受保護弱勢家庭提前歡度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