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消防局技正謝宗龍 獲冤獄賠償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0.08.11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技正謝宗龍,3年前被苗栗地檢署指控在擔任災害預防課長任內,以消防安檢為名,涉嫌向郭台銘旗下的群創光電等公司強索價值100萬元的20輛機車供各消防分隊使用
,全案已判決無罪定讞,謝宗龍曾被羈押57天,因此獲得冤獄賠償28萬5千元,至於查扣1年多的機車已發還各消防分隊使用。
謝宗龍低調,僅以「謝謝」回應;消防局許多同事都替他抱屈,表示「終於還他公道」!但也有不少人認為,「公道並沒有還」,因為謝宗龍為了爭取清白,打官司的律師費「入不敷出」,前消防局長石德忠也因不白之冤而身心俱疲,「這公平嗎」?
據了解,依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補助辦法,謝宗龍打官司雖然獲得16萬5千元補助,但他二審時委請知名律師顧立雄辯護,一、二審的律師費高達60多萬,謝宗龍的冤獄賠償金加上涉訟補助款,仍得自付10多萬元。
民國96年7月,苗栗縣消防局被檢舉涉嫌以消防安檢放水,向鴻海集團旗下的群創光電等多家知名企業或工廠,索賄或要求不樂之捐。
苗栗檢調當時約談前局長石德忠、預防課長謝宗龍與群創公司幹部共16人,查出群創光電捐贈20輛機車,謝宗龍涉嫌收賄10萬元,謝因此被收押。
苗栗檢方後來依貪污罪嫌起訴石德忠及謝宗龍,苗栗地院去年8月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年2月也判決無罪,因檢方未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石德忠在無罪確定後申請退休,目前擔任徵信公司董事長。
當初群創捐贈的20輛機車被檢方查扣1年多,消防局後來花了4萬多元整修,如今已發給各分隊使用;通霄消防分隊人員表示,當初機車才騎200多公里就被查扣,雖然外表舊了些,但性能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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