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冒領汽車牌照先向監理機關申訴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0.08.06
苗栗稅務局表示,蔡先生為了得到一份工作,竟遭老闆利用其名義冒領汽車牌照。幾年後,公司經營不善,蔡先生不但失業,還發現以其名義領牌的汽車未繳納燃料費、牌照稅等,相關單位通通找上他。
稅務局表示,首先蔡先生可以向監理機關申訴,監理機關在受理之後,會將案件移送警察機關及稅務局辦理。而稅務局則會依監理站的通報,暫停向蔡先生催繳欠稅,等到法院判決確定或確認使用人時,再向冒領人或實際使用人一併課稅或催繳。
聽了這番說明之後,蔡先生稍稍放下心中的大石頭,趕緊向苗栗監理站申訴。
稅務局說,也許有人腦筋轉得快,想假借遭人冒領來規避牌照稅,這是不可能的。對於這類案件,稅務局專案列管並定期向監理機關等相關單位追蹤辦理進度,一旦發現有虛報遭冒名領牌的情況,原列管的稅款及罰鍰將一併催繳, 列管期間如有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有關欠繳稅款、註銷牌照車輛使用公共道路之相關處罰規定,亦將一併裁處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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