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六輕廠區公安事件賠償問題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0.08.06
麥寮六輕廠區7月25日爆炸所產生落塵與火灰等公害,造成沿海地區農漁業重大損失,縣府特於6日召開六輕公害糾紛協調會,受害養殖業者希望此次公害賠償,以養殖事實認定之,並比照天然災害方式申報,同時提出賠償範圍、標準及種類等,惟台塑公司對上述訴求,未予正面回應,僅表示將養殖業者訴求帶回台北總公司研議。
六輕公害糾紛協調會6日上午在縣府第2棟大樓第3會議室召開,由副縣長林源泉主持,台塑公司特助吳欣哲等與沿海地區養殖業者代表,就此次工安事件所造成農漁業損失賠償問題進行協調,惟雙方就賠償範圍、標準及種類等,未達成共識,將於8月10日上午10點在縣府召開第2次協調會。
養殖業者於協調會中陳述此次工安事件,對鄰近六輕廠區的養殖漁業及農業造成莫大損失,更舉魚蝦類養殖成本為例,認為1公頃養殖成本約120萬至150萬,此次請求台塑公司賠償僅60萬元,養殖業者仍須負擔60萬損失,希望台塑公司處理本案,應秉持從簡、從寬及從速原則辦理,以彌補養殖漁業損失。
此次六輕公害糾紛協調會,養殖業者提出訴求如下:
一、農漁畜牧類的損害賠償,比照天然災害方式申報。
二、台塑六輕應負賠償責任,並概括承受賠償範圍。
三、賠償範圍、類別及標準如后:
賠償類別、標準及賠償範圍【麥寮鄉及台西鄉】
文蛤、蜆仔類:每公頃30萬元
魚蝦類:每公頃60萬元
牡蠣類:每公頃25萬元
農地:每公頃12萬元
畜牧類:受損頭數申報,實際賠償
其它類
依據此次工安事件造成農漁業損失面積及類別,迄8月6日統計資料顯示,文蛤養殖2400公頃、魚蝦貝類700公頃、牡蠣800公頃、農作物4500公頃,該賠償標準係依照農漁民生產成本推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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