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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Saturday
23:30

欠債未還「埋」殺機,警匪鬥智10小時破案!

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3.06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表示,97年3月5日10時15分接獲民眾報案,永和山水庫南岸發現1具男姓浮屍,立即派員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死者全身浮腫,身上無任何證件,惟身著印有「內灣巡守隊」之外套,立刻請內灣巡守隊長前來協助辨認死者身分,經初步指認為該巡守隊隊員林X程(62年次,三灣鄉人),隨即通知家屬認屍,確定死者就是林X程,且已失蹤多日。 頭份分局經查訪家屬,家屬向警方表示,97年2月19日有3名男子到家中要債,並相約在頭份麥當勞前談判,談判後死者有打電話向家人要錢償債,並透露如未還,將被帶去埋掉等言詞後旋即失蹤。分局長劉印宮得知後隨即報告 局長,局長非常重視,特責成分局長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頭份分局表示,專案小組除全面清查死者生前交往、財務等狀況後,並動員所有警力查訪案發地點附近證人及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系統10餘處後,發現嫌犯鍾X庭(52歲,頭份人)、李X旭(32歲,桃園人)等2名涉有重嫌,立刻請鍾、李2嫌到案說明,起初鍾、李2人向警方表示確實認識死者,且死者因買賣砂石交易,積欠鍾嫌新台幣58萬元,遂由鍾嫌邀約李嫌及死者至頭份麥當勞對面之檳榔攤談判後,隨即放被害人離去籌錢還債,並辯稱不知被害人下落。但因專案小組成員江姓小隊長掌握關鍵證人證詞,證實目睹死者與嫌犯等人於談判地點談判後,係一同離去,鍾、李2嫌說法顯有避重就輕之嫌。因嫌犯堅不吐實,故警方與嫌犯展開一場鬥智大法,直至22時經過警方曉以大義後,才突破嫌犯心防,鍾、李嫌始坦承犯行,案情終露曙光。 頭份分局表示,經查鍾嫌為砂石場司機,死者與嫌犯因砂石買賣,而積欠鍾嫌新台幣58萬元,嫌犯等人為向死者討債,相約於2月19日15時30分至麥當勞附近檳榔攤談判後,但因死者無錢償還,故由鍾嫌提議將死者載至永和山水庫,3人共乘由綽號「小吉」男子駕駛之自小客車,直駛永和山水庫後下車,3人徒步至水庫旁搭乘鍾嫌自備竹筏遊湖,藉以恐嚇還錢,期間被害人落水,非但未停船,還令被害人在冷冽湖水中手扶著竹筏邊緣,繼續向水庫中央行駛1.2分鐘,致被害人體力不支鬆手,嫌犯等見被害人沈下水裡不但未予搶救而自行離開,且亦未向警方報案,致被害人因而溺斃。全案將鍾、李2嫌依殺人及遺棄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於死者真正死因(生前或死後落水),仍待檢察官及法醫進一步相驗。 頭份分局分局長劉印宮表示,本案能迅速於案發10小時內即告偵破,實賴於專案小組細心、用心辦案,並發揮本分局高度之團隊效率,讓民眾感受到政府對治安的重視及打擊不法的決心。並藉此呼籲民眾,警民合作,聯手保衛家園,如發現任何可疑人、事、物,儘速與警方連絡,更呼籲心存歹念之歹徒勿以身試法,輕忽警方執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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