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受理中、低收入老人申請裝置假牙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基隆報導
2010.07.22
中央為體恤弱勢長者,特辦理全國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自即日起凡年滿65歲以上長者,具有低收入戶資格、領有中低收入老人津貼、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經市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費或養護費達1/2以上,全額補助收容安置於基隆市立仁愛之家、基隆市立仁愛之家養護大樓及財團法人基隆市私立博愛仁愛之家公費院民,且96-98年內未獲補助申請者,經醫師評估嚴重影響咀嚼功能需裝置活動假牙(6顆以上),即可提出申請。
符合資格之長者先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年度之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收容安置院民持該家出具之證明書,再另攜帶身分證、印章、健保卡,向基隆市特約之醫院(附有牙科)及牙醫診所申請就醫,假牙診治裝置完畢後,由牙醫院診所向本府申請款項,民眾不必先行付錢,但超過補助之上限經費者,民眾需自行付差額費用,最高單顎補助新台幣2萬元整。
該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相關審查作業規定市府登載於市府全球資訊網社會處網站/訊息快報,有需求之民眾可自行上網查詢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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