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即日起加強稽查違規販售菸品於未成年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0.07.14
為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及警察局於暑假期間,除加強網咖、電子遊樂場所及青少年容易進出之場所稽查外違規吸菸者外,即日起並將針對菸品販售業者,稽查有無違規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等不法情事,如查獲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嘉義市政府呼籲業者共同遵守「拒售菸品予未滿十八歲青少年」。
根據往年稽查經驗,被查獲販售菸品給青少年的業者,都知道不可以販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但有業者往往推脫表示:「消費者有些看起來很成熟,店員會以為滿十八歲了,所以誤賣給他」;另有的業者則表示:「有些購買者欺騙已經十八歲了,請他出示證件,他說忘了帶,我就賣給他。」等推脫之詞。但因違規事實明確,仍受到處罰,因此衛生局呼籲,嘉市各菸品販賣場所負責人、店員更需要落實「確認年齡」動作,以免觸法受罰。如果遇有穿著學生制服或是可能未滿18歲的消費者購買菸品時,應注意拒售菸品停、看、聽簡單三步驟:
1.停!停下,先停止銷售菸品予看似未滿18歲青少年。
2.看!再仔細觀察消費者是否滿18歲,如有懷疑要求先驗身分證明文件喔。
3.聽!如顧客對此感到不便;須委婉告知顧客相關法令規定,並請顧客耐心聆聽。
衛生局呼籲賣菸的老闆、店員們,不論超商、雜貨店、網咖、檳榔攤,等菸品販售地點,一定要記得賣菸確認年齡停、看、聽,3步驟,千萬不要賣菸給對方,否則,賣1包菸僅賺兩三塊錢,卻不慎觸法,罰款高達1到5萬元。若有任何菸害法規問題歡迎利用菸害檢舉專線0800-531-531或05-29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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