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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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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北縣 桃園簽署兩縣復康巴士互惠合作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0.06.18
臺北縣長周錫瑋、桃園縣長吳志揚,今天下午簽署兩縣復康巴士互惠合作備忘錄,透過跨縣復康巴士運輸資源之整合,自19日起可提供臺北縣、桃園縣身心障礙朋友更完善與便捷之復康巴士服務。 周錫瑋表示,目前各縣市復康巴士服務對象僅限於各縣市內身障者,未提供跨縣市服務,故臺北縣、桃園縣復康巴士載客至桃園縣及臺北縣,回程常空車返回,造成資源未有效利用。但運輸服務應無區域限制,為期讓北、北、基、桃的合作更為緊密,能充分運用復康巴士資源,減少空車返回,讓更多身心障礙朋友享受復康巴士便利之交通服務。 臺北縣政府除於98年10月7日與基隆市政府共同辦理復康巴士互惠合作,98年12月24日與臺北市政府共同辦理復康巴士互惠合作外,今又進一步與桃園縣政府辦理互惠合作。 北縣復康巴士服務範圍包括北部地區,起迄點須有一端位於臺北縣境內,在考量身障者交通服務需求性及車輛資源整合下,跨越縣市蕃籬共同推動跨縣復康巴士運輸資源整合之互惠合作後將可提供「北、北、基、桃」跨縣市計約34萬身障人士行的服務。 縣市互惠合作之服務方式,以桃園縣政府、臺北縣政府分別委託台灣租車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營運之小型復康巴士,辦理媒合返程空趟次。 服務對象以符合桃園縣、臺北縣政府開放身心障礙者適用對象;服務範圍為臺北縣、桃園縣。 縣市互惠合作係在不影響桃園縣、臺北縣身障者既有權益下辦理,今日的合作只是一個起點,未來將不分彼此,期望北、北、基、桃復康巴士資源共享,期可在同一個操作平台服務身心障礙朋友,提昇身心障礙朋友行無礙的交通服務。 復康巴士是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朋友最佳的交通工具,只要符合臺北縣、桃園縣政府所開放服務對象之訂車資格,均可依兩縣復康巴士服務辦法之規定,分別向所在縣政府營運單位提出乘車申請,乘車費用均依照臺北縣政府計程車費率三分之一收費方式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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