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公投票將罰處五千至五萬元罰鍰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2.27
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將於3月22日舉行,這次選舉同時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5及第6案投票。嘉義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民眾應遵守公民投票法規定,避免誤觸法令而招懲處。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表示,依據公民投票法第50條規定:故意撕毁領得之公投票者,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暨全國性公民投票日,嘉義市發生二起民眾撕毁公投票,招受裁處罰鍰。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呼籲民眾一定要注意相關規定,勿輕易觸法,以免受罰。
同時為落實反賄選及鼓勵民眾檢舉賄選,法務部建置「反賄選逗陣來-總統ㄟ頭家-選票嘸通賣」網站,內容包括反賄攻略秘訣、反賄搶鮮報、抓賄特攻隊、反賄行動劇、檢舉獎金及檢舉法規資料庫等。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網址:(http://www.moj.gov.tw/election)。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1.20
嘉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今天啟用2009.04.10
日本金澤市議會日台親善議員拜會市府2011.10.16
南部地區環檢警大結盟 打擊環保犯罪2012.06.14
加強溝渠清淤預防住家淹水第一步2013.08.20
想愛桃城青年公共事務培力營2009.01.19
單親暨弱勢兒童獎學金頒發典禮2010.05.11
迎接2011世界管樂年會2013.09.07
全國古蹟日嘉義市開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