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公投票將罰處五千至五萬元罰鍰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2.27
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將於3月22日舉行,這次選舉同時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5及第6案投票。嘉義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民眾應遵守公民投票法規定,避免誤觸法令而招懲處。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表示,依據公民投票法第50條規定:故意撕毁領得之公投票者,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暨全國性公民投票日,嘉義市發生二起民眾撕毁公投票,招受裁處罰鍰。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呼籲民眾一定要注意相關規定,勿輕易觸法,以免受罰。
同時為落實反賄選及鼓勵民眾檢舉賄選,法務部建置「反賄選逗陣來-總統ㄟ頭家-選票嘸通賣」網站,內容包括反賄攻略秘訣、反賄搶鮮報、抓賄特攻隊、反賄行動劇、檢舉獎金及檢舉法規資料庫等。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網址:(http://www.moj.gov.tw/election)。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7.09
快樂打工族2009.03.15
嘉市公立幼稚園新生登記將展開2024.07.03
嘉義市領先全台 首創精神疾病照顧者互助共融咖啡廳提供療癒空間2008.10.29
嘉市分警查獲雙響炮及毒品案2009.03.19
喜好抽菸的癮君子小心了2009.08.25
八八水災假借警察名義募款斂財遭逮2008.07.15
農委會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2011.12.05
嘉義市政府廉政志工隊誓師成軍